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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平等商厦”物业管理权纠纷案,为广西首例 |
时间:2013-07-11 15:3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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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张征生
案情及影响:“平等商厦”是南宁达胜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3年开发并管理的物业,500多户业主长期没有自主权。各业主为争得物业管理权,从1996年开始为物业管理权到处奔波,但均未果,于2000年提起诉讼。由于当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曾多次反复,最后以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但在审理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起诉。几百业主情绪激动,大有围攻法院之势,后经过律师的耐心说服和引导,终于平息了一场过激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后业主委员会上诉到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广西高院认可以业主委员会为诉讼主体起诉,并指定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南宁达胜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平等商厦”业主委员会庭外调解,500多业主经过6年的艰苦努力,终于通过法律途径夺回了属于自己的物业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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