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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流程
时间:2013-09-05 23:07  点击:
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流程
       
        1 、案件接待:接待律师应向委托人了解以下内容: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已被羁押的期限,管辖机关,主要辩护理由;同时告知委托人,律师在案件不同阶段的权利和收费标准。
  2 、确立委托关系: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由委托人签署委托书,并根据协议缴纳相关费用。承办案件律师向委托人交付协议,委托书及发票。
  3 、与办案机关接洽了解相关情况:承办案件律师与办案机关联系,了解嫌疑人涉嫌罪名,法律手续,亲自向办案机关交付委托手续,并要求会见嫌疑人。
  4 、阅卷,复印相关材料: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阶段律师的权利,调查相关案件材料并复印,摘抄相关文件、材料。
  5 、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经办案机关批准或依法自行会见嫌疑人。了解嫌疑人对所涉嫌罪名的辩护意见。根据案件情况可多次会见嫌疑人。
6 、调查取证:根据会见情况和案件需要调查取证。
  7 、开庭前准备:确定辩护(或代理)思路,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草拟辩护(或代理)提纲,并与嫌疑人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8 、开庭:按时出席法庭审理,制作出庭笔录,对于己方要求出庭作证的证人,应事先制作证人名单及申请向法院递交。
  9 、回访:根据开庭或判决的情况,会见嫌疑人,交换意见,决定是否提供补充辩护意见或上诉。

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
        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辩护人)—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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