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营商环境资讯
(2025年第9期)
一、营商资讯
1.越南7月1日起为在越居住外国人签发二级电子身份认证
自7月1日起,越南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在越南居住的外国人签发二级电子身份识别账户的工作。据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表示,签发电子身份账户将有助于外国人更方便高效地办理各项在线行政手续,同时确保信息真实性,保障其在越南生活和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此外,二级电子身份账户还能便利外国人在越南使用多种数字服务,例如:在银行交易中进行信息认证、房屋租赁登记、使用公共服务、在VNeID应用程序上储存电子居留证及其他合法证件等。
2.越捷航空开通河内市至成都航线
越捷航空公司(Vietjet Air)开通河内至中国成都新航线,该条航线每周四班,班期为每周一、二、四、六。去程于21:10(河内时间)从河内起飞,第二天0:15(北京时间)抵达成都。返程于每周二、三、五、日1:15(北京时间)从成都起飞,同日2:25(河内时间)抵达河内。
3.越南国家银行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多项新规
自2025年7月1日起,越南国家银行正式实施多项新的支付规定,旨在增强数字交易安全性,为构建更加稳固、透明的数字金融体系奠定基础。(1)全面停用磁条ATM卡。所有仅使用磁条技术的ATM卡将不再适用于银行系统交易,用户需更换为芯片卡或虚拟卡,否则将无法继续执行取款、转账或付款操作。(2)企业账户须进行生物识别认证。企业若未更新法定代表人生物识别信息,将被暂停在线交易权限。对于居住或工作在海外的法定代表人,国家银行预计2025年9月公布相关规定的修订方案。
4.越南国家银行继续下调贷款利率
越南国家银行表示,将继续指导信贷机构降低运营成本,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化转型,降低贷款利率;同时密切关注国际与国内市场动向,灵活调控汇率。指导信贷机构确保信贷安全高效增长,将信贷资金投入生产经营、优先领域以及政府和政府总理确定的经济增长潜在领域;同时,对高风险领域的信贷投放进行严格控制。越南国家银行还将继续落实2021-2025年阶段信用机构体系重组与不良贷款处置相结合的提案,加大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多措并举防止新增不良贷款等。
5.越南政府公布九部新通过的法律
7月11日上午,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九部法律,包括《教师法》《就业法》《特别消费税法》《〈广告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化学品法》《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和投资法》《企业所得税法》《〈节约与高效使用能源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国家预算法》。
6.东盟与中国就多项重要问题达成共识
7月12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表示,中国与东盟已就计划于今年10月提交双方领导人审批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达成了共识。双方于2022年11月已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并于2025年5月完毕,其目标涵盖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以及供应链互联互通等领域。
7.上半年广西始发中越班列发货量增幅显著
今年上半年,广西始发中越班列累计发送出口货物18870标箱,同比增长283%。中国铁路南宁局南宁铁路物流中心表示,今年以来,广西始发中越班列发运出口汽车零配件、纤维板分别为2528标箱、4580标箱,同比分别增长100%、398%,增幅显著。其中,江苏、广东等地的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通过铁路运输至南宁国际铁路港集结后,经中越班列发往越南,成为新的运输增长点。今年起出入境货物列车牵引吨数由1000吨增加到1300吨、增长30%,大幅提升了中越班列运输能力。同时,中越图定班列开行频次由每周5列加密至14列、提升近2倍。
二、法规动态
1.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法律
(1)《就业法》共8章55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适用于年满15岁、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需求的越南公民。
(2)《特别消费税法》共4章11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扩展了征税对象,同时修改部分商品的免税与征税规定。
(3)《企业所得税法》共4章20条,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并适用于2025纳税年度。该法调整纳税人范围、应纳税所得、免税收入、税率及计算方法,与现行投资、科技、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法规保持一致。
(4)《〈广告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共3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完善广告管理机制,特别是网络和跨境广告;补充对广告传播者的权利义务、广告内容和语言(特别是越南语使用)的规定。
(5)《〈节约与高效使用能源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共2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聚焦四个方面的政策:提升国家管理效能,发展能源咨询服务,实施财税支持政策,推进能源设备市场转型及其管理。
2.越南出口商品贸易防御措施处理指南
越南政府第86号政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该政令对越南出口商品适用的贸易防御措施处理原则作出如下规定:
(1)对遭受进口国家或地区调查并采取贸易防御措施的越南商人提供协助的活动,应基于越南商人或相关行业协会的书面请求开展。
(2)对进口国家或地区提起诉讼的事项,由工贸部在收集信息并与各部委、同级机构及其他有权国家管理机构协调商议后,报请政府总理批准诉讼方案方可实施。
3.银行业领域受控试验机制
越南政府第94号政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该政令就银行业领域通过金融科技解决方案(简称Fintech)实施新产品、服务及创新商业模式的受控试验机制(简称试验机制)作出规定,参与试验机制的金融科技解决方案包括:(1)信用评分;(2)通过开放应用程序接口(Open API)共享数据;(3)点对点借贷。
4.关于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资金及资产使用的规定
越南政府第135号政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该政令明确规定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可依法使用资金开展经营活动,对于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信贷机构和国资信贷机构,还须遵守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的相关规定。
5.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强制社会保险缴费的规定
越南政府第158号政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该政令就实施《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强制社会保险参保对象、保险登记与发放、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劳资双方强制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方式与时限等做出详细规定。
编译:孙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