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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2 17: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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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营商环境资讯(第九期)
(2024.08.16-2024.08.31)
1.越政府总理主持召开金融领域立法工作会议
8月16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就修改财政和预算领域法律的部分内容的立法问题进行讨论。会上,政府常务委员听取了关于制定《〈国家预算法〉、〈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国家储备法〉、〈会计法〉、〈独立审计法〉、〈证券法〉、〈税务管理法〉部分条款补充修订法案》(草案)的立法必要性报告。范明政同意制定一部法律来补充修订金融领域的7项法律,以处理法律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范明政要求各部委、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认真核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尽快完成法案并提交政府审议,争取在2024年10月举行的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中越北仑二桥口岸于9月1日起开放试运行
越南广宁省芒街市与中国东兴市同意自9月1日起开放试运行北仑二桥口岸。试运行期限3个月,每天开放时间为河内时间上午7时至20时,节假日、周六日正常通关(春节除外)。芒街市建议东兴市政府降低企业通关费用,促进芒街-东兴口岸货物进出口活动,灵活运用货物检查机制,为双方企业货物通关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减轻口岸拥堵,增加货物通关量,降低口岸货物储存费用。
3.中国成为对越南投资项目数量最多的国家
据越南计划投资部外国投资局的统计数据,从投资资金来看,新加坡仍是越南最大投资资金来源地,但从投资项目来看,中国位居第一。5年来,中国一直成为对越南投资最多的5个国家之一。中国新投资项目数量位居第一,占越南投资项目总数量的近30%,同比增长6倍。此前中国的外资主要流入实木家具加工和生产、钢材、皮鞋、服装、食品加工和塑料包装等行业,最近几年,中国资金主要流入高技术产业、工业生产零部件、配件、电子、汽车、绿色能源等等。
4.越南批准中越友谊关-友谊货运通道智慧口岸建设试点项目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成龙17日签发第865号决定,批准在越中友谊-友谊关国际口岸1119-1120号界碑和1088/2–1089号界碑区域的货运通道建设智慧口岸的试点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将谅山省建设成为越南北方东部地区重点进出口、贸易、服务、旅游和边境口岸经济中心,同时是东盟各国与中国及其他国家的重要贸易门户,将越南友谊口岸建设成为“模范口岸”,东盟现代化水平最高的陆路口岸,形成越南与东盟国家和中国最大的陆路货物贸易中心。项目试点时间2024年第三季度至2029年第三季度末。
5.中越签署对华出口新鲜椰子、冷冻榴莲和鳄鱼的议定书
在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国海关总署签署了三项重要议定书,为越南新鲜椰子、冷冻榴莲和鳄鱼出口中国铺平道路。冷冻榴莲有望成为越南主力出口水果,2025年有望成为出口额数十亿美元的农产品。越南鲜椰子预计2024年出口额可增加2亿至3亿美元,并将在未来几年强劲增长。越南鳄鱼获准向中国市场出口有助于丰富越南出口农产品种类,为越南鳄鱼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6.中国是越南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商务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从中越两国双边贸易来看,中国是越南第一大贸易伙伴,中越双边贸易额连续三年突破2000亿美元,今年的1-7月达到了1450.7亿美元,同比增长20.9%。中国也是越南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越南的榴莲、火龙果等深受中国消费者欢迎,中国自越南进口农产品约占自东盟进口农产品总额的1/5。下一步商务部将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提质升级:第一是加强双边贸易合作。支持双方企业充分利用进博会、广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扩大优质农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贸易往来。第二是培育投资合作新动能,推进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领域的互利合作。第三是深化供应链合作。支持双方加强园区及地方合作,共同促进贸易畅通和产业的联动发展。第四是深入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持续释放RCEP红利,为地区发展与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7.世行预测2024年越南经济将增长6.1%
世界银行8月26日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由于制成品出口、旅游业、消费和投资的复苏,2024年越南经济增长率有望达6.1%,2025年和2026年经济增速有望达到6.5%。世行代表建议越南需要加快公共投资的拨付,以继续提振经济。此外,要鼓励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进贸易市场多元化以加强一体化。
8.越南政府召开8月份第二次立法工作专题会议
8月27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政府8月份第二次立法工作专题会议,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与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教师法(草案)》、《数字技术工业法(草案)》进行讨论。范明政要求创新立法思维,紧跟当前实际,尊重客观事实;对于明确的、成熟的、实践证明有效的、多数人同意的问题就纳入法律规范;对于尚未成熟、尚未明确的问题就试点实施,边做边总结经验等;不必追求完美,不急不躁;法律政策内容必须简洁明了、开门见山等。
9.广西企业与越南企业努力将合作潜力转化为现实
8月27日上午,中国(广西)—越南(胡志明市)经贸合作对接会在胡志明市投资促进中心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表示,广西愿同越南一道落实好两党、两国领导达成的一系列共识,开展广西-越南经贸合作3年行动计划,深化双边之间工业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探索建立新的各工业区之间跨境合作机制;一道推动双方在经贸、投资、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农业和电力等领域的交流和全面合作。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武文欢希望大力推动与广西的贸易、投资合作,具体是在机械、交通运输、高技术、能源、金融、贸易等具体领域的合作。
10.越政府副总理会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怀
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会见了来访的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交集团)总经理王海怀。陈红河建议,中交集团主动研究、参加越南优先基础设施发展项目,特别是北南高速铁路线、河内—海防—谅山铁路线和河内—芒街—老街铁路线,将越南与中国地方以及其他国家连接起来。中交集团需要尽快与越南合作伙伴接洽,研究双方的法律法规,开展从设计、技术选型到管理、运营、开发等方面最有效的合作。开启越南基础设施建设的新阶段,也为中国交建与越南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奠定基础。
11.广西与越南广宁省加强多个领域的合作
正在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的中共中央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在下龙市与广宁省委常委副书记郑氏明清会谈。郑氏明清提出广宁与广西早日恢复越南芒街卡龙口岸-中国东兴边贸站的货物清关活动,积极协调部署跨境经济合作区试点建设。广宁与广西推进旅游合作,将两地旅游合作打造成为越中边境旅游的典范;尽快恢复防城-下龙、北海-下龙海上旅游线路等。刘宁建议,双方要做好边境检疫工作;建设智能边境口岸;促进两国海上旅游线路建设;建设跨境行业合作区;加强文化、教育、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合作。
12.广西与越南进一步加强双边经贸合作关系
越南工贸部长阮鸿延与正在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的中共中央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
阮鸿延建议,双方扩大货物贸易规模,为越南农林渔业产品在各口岸、边境通道快速通关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越南企业赴广西参加贸易促进活动,同时,鼓励广西组团赴越南参加贸易、工业促进活动。同时,保持供应链稳定,避免边境口岸货物拥堵。推动中国向越南农产品开放市场,首先优先柑橘类水果、牛油果、释迦等农产品。另外,支持在广西商业平台开展越南品牌制定活动,向中国消费者推介越南优质产品。
刘宁对阮鸿延的意见表示赞同,并就共同促进合作,以保持和更加发展两国经贸关系达成共识。具体,加强合作,保障跨境供应链安全通畅;研究提出边境工业园区合作模式,密切双方工业园区联系,增强互补性;配合推进中越边境地区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加强对越中国际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班列的有效利用。
中国与越南签署的14项合作文件
8月19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同出席双方中各部委、行业和地方间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具体如下:
1、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与越南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关于工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越南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线路规划立项援越项目结果档案移交证明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医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5、中国人民银行与越南国家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业务合作和信息交流的谅解备忘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鲜食椰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输华养殖鳄鱼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冷冻榴莲输华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要求议定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计划与投资部关于推动社会民生领域发展合作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谅山—河内和芒街—下龙—河内两条标准轨铁路规划技术援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公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社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越南通讯社的业务合作协议。
12、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越南电视台关于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卫生部关于传统医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4、中国记协与越南记协关于新闻媒体交流计划(2024-2029年)的谅解备忘录。
签字仪式上宣布的两份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人民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关于加强经贸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人民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关于加强经贸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编译:孙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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