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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5-11-19 16: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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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营商环境资讯
(2025年第17期)
一、新闻简讯
1.越南国际金融中心11月底将正式投入运营
11月1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指示推动越南国际金融中心2025年11月正式投入运营。范明政明确,越南国际金融中心不得对其他中心设置壁垒;不得在中心内部各主体之间及与外部之间制造障碍。中心运作不仅限于金融领域,还应涵盖生产、经营、贸易、投资,确保灵活运作,与其他金融中心竞争;行政审批必须实现"一章通关",消除所有不必要的壁垒和行政手续。
2.越南国会修订多部法律简化投资和经营手续
11月3日,越南国会听取《<投资法>修正案》、《〈公共债务管理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保险经营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统计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价格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草案的审查报告。
3.越南科技部提交多部法律修订草案
近日,越南科技部向国会提交五部法律修订草案:《数字化转型法》、《高技术法(修订案)》、《〈知识产权法〉部分条款补充修订法案》、《〈技术转让法〉部分条款补充修订法案》、《人工智能法》,预计将在年底前由国会审议通过。
4.越南政府总理指示12月19日实现高平至金瓯高速公路全线贯通
11月8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要求各政府部门和各地全力以赴,确保到2025年全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000公里。截至当前,越南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突破2400公里。同时,指定政府副总理陈红河亲自督查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防灾和环保全面达标。
5.东南亚数字经济规模2025年底有望突破3000亿美元
谷歌、淡马锡与贝恩公司11月11日联合发布《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报告指出,东南亚地区数字经济规模预计将在今年年底突破3000亿美元大关。今年的研究报告首次将范围扩展至东盟的文莱、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不再限于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六国。
6.越南国会审议通过2026年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11月13日,越南国会通过2026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决议,提出十五项主要指标:GDP增长率达10%以上;人均GDP达5400-5500美元;加工制造业占GDP的比重达24.96%;CPI年均增长率约4.5%;社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约8.5%;农业劳动人口占社会劳动总人口的比重约25.3%;取得学历或技能证书的劳动者比例约29.5%;城市适龄劳动者失业率低于4%;贫困家庭比例下降1-1.5个百分点;每万人口医生数约为15.3名;每万人病床数为34.7张;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5%。
7.胡志明市提出2045年实现百万民营企业目标
越南胡志明市设定至2030年民营企业数量达75万家,民营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GRDP)的贡献率达55-58%,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50-55%,年均增速保持在10-12%。至2045年,民营企业数量预计将达到105-125万家。
二、法规动态
1.越南科技部起草修订《知识产权法》等法律
(1)《数字化转型法》(修订草案)明确,数字化环境下的管理和运作为默认方式,纸质管理为例外。将数字化转型定义为“首要突破”,优先发展基础设施、数据、人才与国际合作。
(2)《高技术法(修订草案)》,推动技术自主、建立战略产业、提升高新技术园区效益,并鼓励企业“越南制造”。引入“战略技术”和“战略产业”概念,将高技术划分为三类:核心技术(越南必须自主研发并掌握),战略技术(确保自主性)和高技术(助推国家发展)。
(3)《〈知识产权法〉部分条款补充修订法案》,将科研和发明成果转化为可交易资产,推动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提升。推动知识产权市场发展,以满足商业化需求,提高生产力、质量与经济竞争力。
(4)《〈技术转让法〉部分条款补充修订法案》,简化行政程序,更新新技术与战略技术目录,并扩大转让优惠。规定三种转让等级:应用、掌握与研发,引入技术转让中介的规定,帮助中小企业及边远地区企业接触、吸收和掌握新技术。
(5)《人工智能法》(草案),将AI风险划分为四个等级,并设置相应管理机制。将推动AI基础设施发展,包括计算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平台与核心技术、人才与智库、应用与创新生态系统,以及制度、标准与AI安全体系。
2.越南2026年1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越南政府颁布第293号政令,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政令:
(1)月薪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增加350000越南盾,升至5310000越南盾;二类地区增加320000越南盾,升至4730000越南盾;三类地区增加280000越南盾,升至4140000越南盾;四类地区增加250000越南盾,升至3700000越南盾。
(2)时薪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23800越南盾/小时升至25500越南盾/小时,二类地区从21200越南盾/小时升至22700越南盾/小时,三类地区从18600越南盾/小时升至20000越南盾/小时,地雷地区从16600越南盾/小时升至17800越南盾/小时。
3.携带价值4亿越南盾及以上宝石出入境需申报
根据越南国家银行第27号通知,2025年11月16日起,携带总价值达到或超过4亿越南盾的贵金属(黄金除外)、宝石出入境需向口岸海关进行申报并出示相关文件。需出示的文件包括:
(1)对于贵金属(黄金除外)和宝石:需出示合法经营企业开具的发票,或无发票时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其他文件。
(2)文件须为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外文文件需附经认证的越南语翻译件。
4.办理公证时VNeID上已有的文件无需重复出示
2025年11月1日起第280号政令正式生效。根据新规,认证申请人已通过VNeID应用程序出示相关信息的,无需再提交或出示已集成在VNeID上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提出请求,且认证执行人可以从国家居民数据库或其他法定数据库中查询到相关信息,则认证执行人有责任进行查询,不得要求申请人出示这些已查询到的信息的原件或认证副本。
5.特定情形下死刑可转为无期徒刑
第03号决议2025年11月1日起生效,根据新规,2025年7月1日前被判处死刑但尚未执行者,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将死刑转为无期徒刑:
(1)患有2015年《刑法》第40条第3款第3项规定的晚期癌症。
(2)因以下特定罪名被判死刑:颠覆人民政府罪、间谍罪、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物质技术设施罪、生产假冒药品罪、非法运输毒品罪、贪污财产罪、受贿罪、破坏和平及发动侵略战争罪。
(3)因非法生产或买卖毒品罪被判死刑,且满足特定条件(如毒品数量刚达死刑标准或非主犯、头目,且不具有两个以上从重情节等)。
编译:孙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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