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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6-05-28 17: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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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营商环境资讯
(2026年第5期)
一、新闻简讯
1.越南电子行业强劲增长
截至2026年4月15日,越南电子行业出口额达554亿美元。其中:计算机、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出口365亿美元,同比增长47.3%,手机及零部件出口189亿美元,同比增长19.7%。目前,包括三星、LG、和硕、富士康等多个跨国集团在越南多地扩大生产,使越南逐步成为东南亚重要的电子产品组装和加工中心。
2.越南数字支付前景广阔
2021-2025年,越南无现金支付交易笔数和金额年均分别增长58.86%和24.36%,二维码支付笔数和金额年均分别增长106.24%和128.15%。2025年底,越南无现金支付交易价值约为GDP的28倍,拥有银行账户的人口比例接近87%。越南已完成与泰国、柬埔寨、老挝、中国等国的二维码跨境零售支付对接,并继续扩大合作范围。
3.越南国家法律数据库新版正式开通
2026年4月23日起,越南新版国家法律数据库(网址 https://vbpl.vn/ )正式运行,新版数据库对数据进行“结构化”转换,允许机器读取、解读和自动处理,同时与其他数字平台互联互通,成为越南法律数字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
4.越南国会修改四部税法
越南国会讨论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消费税法》,修订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者个人所得税的营业额纳税额度和免征增值税额度,补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营业额标准。该法案预计将于通过之日起立即生效,其中关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将从2026年1月1日起追溯适用。
二、法规动态
1.越南强化进口产品、包装的回收义务
越南政府第110号政令将于2026年5月25日正式生效,对《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的关键条款作出细化规定。
(1)核心义务:谁生产、谁进口、谁回收
根据新规,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须对投放到越南市场的产品及其包装履行强制回收义务,具体包括:按照政府规定的最低回收比例进行回收,采用规定的回收方式与规格。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委托进口情形下的责任归属:谁贴标,谁负责。
(2)豁免门槛:年营收300亿越南盾以下
新规同时设置了有条件豁免条款,以下情形可暂不履行回收义务:
企业年营业收入低于300亿越南盾;产品用于出口目的或科学研究用途。
2.越南严管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制品
越南关于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制品监管的第90号政令将于2026年5月15日生效,不仅使用者本人将面临高额罚款,容留他人使用的场所管理者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
(1)使用者本人:罚款300万-500万越南盾
适用对象:任何在越南境内使用电子烟、加热烟草制品的个人,无论其国籍。
(2)场所管理者/所有者:罚款500万-1000万越南盾
适用条件:在自己拥有或管理的场所内,容留他人使用电子烟、加热烟草制品。
(3)唯一豁免情形(亲属关系)
“容留”行为处罚的家庭豁免:如果容留者是违规使用者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亲兄弟姐妹,则不予处罚。
3.越南新规:婚外同居、干涉婚姻等行为将被重罚
越南关于婚姻家庭领域行政处罚的第109号政令将于2026年5月18日生效,以下行为将被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1)已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与他人像夫妻般同居;
(2)明知对方已有配偶,仍与其结婚或像夫妻般同居;
(3)在特定亲属关系存续期间结婚或同居;
(4)干涉他人结婚、在婚姻中索要财物,或干涉他人离婚。
编译:孙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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