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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和业务|越南营商环境资讯(2026年第6期)
时间:2026-05-28 17:07  点击:
越南营商环境资讯
(2026年第6期)

一、新闻简讯

1.越南国会将全面修订《土地法》
越南国会主席近期指出,国会已颁布第254号决议,对若干机制和政策做出了规定,旨在解决《土地法》执行过程中的困难与障碍。内容涉及评估《土地法》的执行情况并提出修订建议、调整2021-2030年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及2050年愿景。

2.胡志明市大力改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目前,胡志明市在全球最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城市中排名第110位,跻身东南亚5大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之列。胡志明市集聚了越南全国约50%的初创企业、40%的孵化机构及44%的创业投资资金,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总价值预计约75亿美元。为破解科研成果转化融资难题,胡志明市近日成立胡志明市风险投资基金,首期注册资本为5000亿越盾。

3.西宁省重点招商引资49个工业园区项目
西宁省2026年重点招商引资21个工业园区项目,总面积约为7150公顷,项目集中在具有工业、物流和口岸经济发展优势的地区。2026-2030年,继续重点招商引资28个工业园区项目,总面积超过8800公顷。

4.越南工业生产持续高速增长
2026年4月,越南全国工业生产指数环比增长3%,同比增长9.9%。累计2026年前4个月,工业生产指数增长9.2%。其中,加工制造业继续发挥“火车头”作用,增长9.9%。电力生产与分配业增长7.5%,供水与废物处理业增长7.4%,采矿业增长4.0%。

5.越南批准数字技术产业发展计划
越南政府批准《2026-2030年数字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及2045年愿景》,提出力争到2030年数字技术产业规模达3000亿美元以上,形成16-20个集中式数字技术产业园区,至少建设1个大型集中式数字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至少1个共享高性能计算中心,支持重点数字技术产品与服务的研发与发展等目标。

6.越南海关加大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打击力度
越南海关部门近期将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确定为核心任务,集中在中越、越老及越柬陆路边境线,将加大对集市、商业中心及电商平台上的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7.越南公布国会通过的九部新法律
越南公布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九部法律,包括《信息获取法(修正案)》、《户籍法(修正案)》、《〈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消费税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公证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法律援助法〉若干条款补充修订法案》等。

8.越南跻身亚太地区20大增长中心
根据第一太平戴维斯(Savills)评估报告,越南正式跻身亚太地区增长最快且最具可持续性的20大增长中心。胡志明市被评为亚太地区增长第二快的城市,河内则排名第五。

9.英特尔加大对越南半导体产业的投资
据胡志明市园区管委会消息,Intel集团已将部分生产线从哥斯达黎加转移至胡志明市高科技园区。该园区目前是Intel全球系统中最大的芯片组装和测试基地,于2010年投入运营。Intel越南工厂2025年出口值达116.7亿美元,2026年预计将达146亿美元。

二、法规动态

1.越南四大税法同步调整
越南国会通过的第09号修订法案将于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同步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及《特别消费税法》。要点解析如下:
(1)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免税门槛提高
个体户及个人经营者免税收入门槛由每年2亿越南盾提高至5亿越南盾,显著减少需申报纳税的小型经营户数量,同时鼓励微型经营及线上销售活动。
(2)从“核定税”向“实际收入计税”过渡
引导个体户及个人经营者逐步从“核定税”机制转向按实际收入计算税款,对电商、直播及跨境销售活动影响重大。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
优惠政策扩大至小型企业、科技企业、创新企业及部分优先领域。同时,多项减免门牌税及支持私营经济的税收机制将与第198号决议同步实施。
(4)对在越中国企业的实际影响
第一,税务合规成本上升。企业需更加透明地管理现金流,尤其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跨境扫码支付、直播活动的企业。
第二,“借个体户名义”或“名义股东”模式风险加大。税收、银行、电商平台数据实现连接后,税务机关能够更轻松地追溯实际收入。
第三,向标准化公司结构转型的压力。此前许多外国投资者采用个体户、分销代理、个人代持、无法律实体的跨境销售,未来将需考虑成立完整的FDI法人实体。

2.越南有奖电子游戏经营新规生效
越南政府颁布的关于面向外国人的有奖电子游戏经营活动的第86号政令,2026年5月15日正式生效。要点解析如下:
(1)开业前强制通知义务。须在开业日前至少15天,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级税务机关通报备案。
(2)法定营业时间。全年均可营业,但国家机关依法作出决定禁止营业的日期除外。
(3)停业期间的监控与数据留存义务。在停业期间,仍须使用监控系统对经营场所的出入口区域实施监控,依法存储监控数据。


编译:孙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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