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欣和动态欣和新闻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2014年总结大会·2015年“欣和沙龙”
时间:2015-08-12 11:28  点击:
                          
 
2014年度总结 • 2015年欣和沙龙之第一期涉外业务交流会

 
        2014年欣和律所全体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与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自治区司法厅和区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作为律师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就欣和律所律师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律师队伍建设
        (一)本所人员变动情况
       截止到2014年12月30日,全所律师共55人,其中合伙人10人,兼职律师3人。辅助人员14人,其中实习律师6人。目前全所共75人。
 
        (二)严格实习律师的准入条件和程序,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贯彻执行本所的(实习)律师准入考核的制度,由管委会委员负责面试,并出题考核通过才能准入,实习期间随时观察、考核个人业务和品行,采取随时考核随时淘汰和实习期满再次考核并获得合伙人会议讨论多数票通过的方法,通过的实习律师方可留本所执业。通过制度强制人员管理,加强对实习律师各阶段的实践考核和管理,完善其职业技能训练和品行审查及考核,从源头上严把“入口关”确保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利用媒体网络及其他渠道发布了关于招聘专职律师及实习律师的公告,为欣和所人才输入拓宽渠道。本年度新入所的执业律师有5名,转所律师1名,注销律师1名,新入实习律师3名。
        (三)坚持满额完成律师协会组织的再教育培训,组织所有律师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安排执业律师有序的完成规定课时,提高业务技能。同时在所内举办各种形式的业务讲座和讨论,t以及积极推荐律师参加各种专业交流活动。
        配置《法律法规数据库》软件,为律师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平台,及时查询和更新最新法规库,便于律师研习最法规和审判案例。今年10月,申辉辉律师、张虹律师参加了在新疆召开的第六届西部律师论坛;张虹、申辉辉律师的论文分别获得二、三等奖。多位律师自费参加了各种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如王少锋律师4月参加房地产纠纷案件审理实务暨房地产纠纷新型、疑难法律问题应对高级研修班;唐正光律师6月律师参加了参加中国法律教育中心在北京举办的《公司法》修订与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法律实务暨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权纠纷法律适用专题讲座;阳朝晖、杜琳琳、赵荣蓉等五位律师今年11月份参加贸促会广西分会在南宁市举办的跨文化交流与国际商务交流技巧培训班;邓涛、黄蓉娟等三位律师12月27-28日自费参加《企业投资融资并购重组过程中的法务与税务高级研修班》。通过参加这些活动不仅提升了律师们的业务水平,也增强了律师之间的经验和业务交流。
(业务沙龙)
        二、业务情况
        关乎民生、心系发展,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在工作和学习中,欣和所全体律师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中,欣和所全体律师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每位党员律师的工作并进行了互相监督。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使欣和所全体党员律师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紧围绕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服务,优质服务,自觉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014年全年我所律师共办理接受委托代理的各类案件和法律服务事项达714件,其中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律顾问续签和新签共77家。
       (发言的合伙人和参会律师们)
        三、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    
        (一)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律师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把收费标准公布上墙。所有承办的业务,均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对受理业务进行利益冲突审查;由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接受委托人、社会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发生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必要的事件发生,增强收费透明度。无私自承办案件和私自收费的情况;也没有发生过用明示或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的情况。档案管理规范,配备了档案管理员,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将业务档案管理列为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重要内容。2014年我所各种文字资料、台账、票据,内部管理制度、办案流程和律师的卷宗质量、归档情况及收费情况规范有序。通过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我所及全体执业律师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享有较高的信誉,工作受到社会有关人士、单位及委托人的好评,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二)制度上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研究指导。对承接的重大敏感案件,监督指导。及时汇报外,成立专案小组,研究重大敏感案件的案情,对办案过程实行监督,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确保依法办案,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 建立《风险防范与质量控制规程》,通过科学有效的内控制度来防范执业风险。主要从风险意识的建立、风险控制管理,包括统一收案、立案审批、收费审查、服务监督、案件检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杜绝律师私自立案、违规收费,防止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通过制度的修订、完善,建立起了科学、民主、法治化的管理体系,强化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使律师在办案中规范自己行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同时也及时有效地防范业务风险。在代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时,始终严格贯彻遵照汇报和讨论制度,深度把握案件代理的方向性,在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始终保持大局观,不忘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珍视荣誉、恪守本职,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本所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依法办案。我所要求每位执业律师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工作中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要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了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要求执业律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为此我所开展了以“诚信为本,取信于民”的活动。欣和律师团队在进行案件代理时,注意与委托人的沟通,认真收集各方面证据材料,虚心听取专业人员的意见,对现场进行了反复的勘查、研究,全面、深刻地掌握了案件的相关事实,付出巨大的辛劳,为代理相关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使事实真相逐步浮出水面,为更多的人们所了解,从而促使案件的走向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此同时,律师团队在指导企业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各项诉讼的同时,还注意引导企业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为企业争取了更多的理解与支持,改变了社会各界对企业的原有认识和态度。律师团队的工作获得了委托人及其主管单位的极大好评和尊重,委托人及其主管单位公开表示,是律师推动了事情的良好进展。
        四、党建工作
        (一)党员律师执业信念方面
按照司法厅党总支的要求,我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水平。              在律师执业期间,欣和所全体党员律师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遵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并时刻恪守欣和文化提倡的“克己尽责、服务社会”的法律服务理念,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欣和所全体党员律师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欣和所全体党员律师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称职的执业律师,也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 欣和所党支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多次组织全所的党员通过不同形式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自治区律协“党总支”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2014年12月15日,欣和所党支部受邀参加《两广律师协会交流座谈会》,宣传委员王清水作为代表参会并积极发言。2014年9月27日至28日,欣和所党支部派党员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关于开展全区律师行业“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集中培训》。
  • 积极参与信访,化解矛盾,为民排忧解困难。
        支部积极安排骨干党员律师参加信访接待,并统一思想认识,要求接访律师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依法提供参考意见,引导上访人用合法方式实现合理诉求,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2014年6月21、22日欣和所党支部书记王少锋代表欣和所党支部参加区司法厅、区律协组织的桂平市社坡镇捐资助学活动;党员律师王清水2014年5月光荣入选广西电视台《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团,并多次随广西电视台真正走到纠纷现场为老百姓解决实事,他还义务去广西体育专科学校进行《大型法制宣传教育课》讲座。欣和所党支部热心关注和参与社会的公益活动,在各类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欣和所党支部与此同时还积极参加了区司法厅、区律协组织的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以及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援助等活动。                                                                                        
        五、大力开展律师文化建设。
出台了论文创作的激励机制,以各种形式鼓励律师们积极创作和投稿。组织律师积极参加律师文体活动,今年参加了司法厅、律协组织的运动会羽毛球和气排球竞赛项目,其中羽毛球团队获得了第四名。
对本所网站进行了大规模的改版,建立了最新的版块,及时到位地宣传本所的执业精神和律师形象,为服务企业提供了可供查阅本所资质的平台,定期举行简讯报道和案例分析,律师生活等多栏目的报道。
        六、组织律师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扶危济困,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形象。
        我所在进行日常事务工作开展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公益活动的开展。积极参加律师服务团的律师值班活动,高质量地做好广西区信访局和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信访值班活动,积极认真办理法援中心指派的每一件法援案件; 2014年11月我所本所魏征、王清水、苏璐、黄新洋、杜琳琳等六名律师参加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与律师在现场等组织在民族广场合办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以及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援助等活动,本次活动共接待咨询人数15人,解答法律问题12个,发放宣传资料80份;另外,我所王清水律师等还加入广西电视台《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团、《南宁晚报》爱心志愿团等公益团体,2014年王清水律师作为该栏目的公益律师志愿者参与《律师到现场》与摄影组两次下到县乡主持调解工作,有横县某乡村进行现场处理、调解“婚姻、抚养权纠纷”和大化县羌圩乡进行现场处理、调解“祖坟纠纷”,均调解成功,去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会议聚餐合影)
        七、发展计划和不足
       2015年发展计划:
  • 引进人才充实力量,多措并举保发展。要发展首先要有人才,坚持积极引进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扩大队伍充实力量。为留住人才,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一是制定实习律师准入、分阶段考核的制度;二是安排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亲自辅导实习人员;三是安排实习律师和青年律师参与重点工作,既加强锻炼又解决生存问题。通过上述措施,本所培养和留住了一批青年骨干律师,成为欣和所可持续发展的生力军。
  • 欣和文化建设方面,定期组织《欣和沙龙》,每个月举行一次,主题须与业务关联,把业务培训融入交流中,增加业务培训的吸引魅力,在律师间形成自觉业务学习和讨论的氛围。
  • 公益活动制度化,制定鼓励制度,且将律师参与公益服务的内容作为律师考评内容之一,以促进公益事业人人参与,从制度上确保行动,激发律师参加公益活动的主动性。
        不足之处:
        原定所内的培训计划,因为考虑到律协、贸处会、政府等部门基本上每个月都组织了多种业务培训,时间上有重大冲突,故本所的培训计划没有得到落实。
应组织更多的律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 对广西律师协会的工作意见建议
       首先,2014年协会的工作表现出色,特别在为广大律师在公检法单位提供工作效率和便利方面,为排解群众和律师反映最大的立案难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取得了显著效果。感谢律协所有工作人员的努力。
        其次,我们也发现,2014年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方面,无论是从内容还是形式上,也较往年有很大的改变,律师们表示欢迎这种有实质提升和效果的培训,同时也提高了完成律师课时的积极性。
另外,在新的一年,也希望协会多组织律师行业内部交流,不局限于单纯的上课方式,比如沙龙等多形式,让更多的律师能都参与分享业内经验。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2015年1月22日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顾问单位 版权所有: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网站备案:桂ICP备10201789号   技术支持:睿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