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法律硕士、广西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CET6、TEM4,精通金融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业务、股权投资、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与证券领域。曾为多家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经手发行的企业债券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ABS、ABN、DFI及债权融资计划等类型。在基金方面,成功帮助多家公司申请获得基金管理人资格并备案多项私募基金。熟悉民商事领域的法律实务,并承办了多种类型的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