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证人付阳证实,(1)李国生叫付连荣帮永乾公司联系广告宣传事宜,因其是记者,付连荣叫其帮助宣传。2007年2月至8月,其帮助永乾公司做广告宣传及策划活动,在中央电视台及各大报刊刊登广告,在各大网站发广告等。已发稿的媒体有40多家,网站有30多家。《人民日报》上的宣传文章是付连荣说永乾公司要在该报上刊登文章,其就联系了该报的莫小康与李国生等人洽谈;《今日信息报》是其介绍付连荣给王家增认识,付连荣又介绍王给永乾公司宣传部,在报上刊登相关文章。(2)永乾公司把400多万元的费用打到其和付连荣的卡上,其从中抽取佣金80到100万元,其余作为广告费给了相关媒体。(3)永乾公司在搞宣传活动时给付连荣一些补助。
59、证人黄朝东证实,其通过付阳、付连荣夫妻的介绍与永乾公司达成入股协议,但永乾公司转账到付连荣账上的200万元入股款,付谎称是个人私款只转了80万给其。其已退交了30万元给南宁市经侦支队。
60、证人陆虹宇证实,(1)付连荣在永乾公司里使用的名字是付慧伶,是行政办主任,负责对外公关工作。
(2)2007年8月其按徐浩峰要求,把付连荣在公司报帐的原始单据用一份清单换回后交给付连荣。
61、证人王家增证实,付连荣于2007年6月经付阳介绍应聘到今日信息报驻广西记者站,并通过付阳夫妇认识永乾公司。其与永乾公司的联系都是与付连荣洽谈的,公司有大型宣传策划活动都是通过付连荣和记者站谈。《今日信息报》共为永乾公司刊登了4篇文章。
62、证人莫小康证实,经付阳联系,其和永乾公司的副总徐浩峰洽谈了宣传工作,2007年8月8日《人民日报》第八版上的宣传广告由永乾公司供稿,经徐签字后其发到北京刊登的。
63、证人江怀章证实,南宁电视台为永乾公司报道是付阳联系的,分别是2007年3月份在百色的扶贫活动、6月在南宁市福利院慰问儿童、和7月份慰问政法干警送饮料。
64、证人刘刚证实,2007年3月左右付阳找其帮忙,在《广西资讯》频道的财经栏目上作了介绍永乾公司如何救活小企业、公司产品及公司各地实业等的电视宣传节目。记者去永乾公司拍摄时,付连荣负责招待。
65、证人农植现、谢增彬证实,2007年初,付连荣叫二人到大沙田玉洞的富丽山庄参加永乾公司招商会,二人听了演讲后,提醒付连荣说永乾公司象变相传销。付连荣对永乾公司大体经营模式是清楚的。
66、证人杨玉琳证实,其是武汉市蔡甸永乾商行经营者,商行有200多个会员,经营额每年有800至900万元。商行经营模式是消费返利,有两个项目,一是消费产品返利,取得会员资格须交纳10元办理会员卡,另外需买195元永乾产品取得6次获取广告费的资格,当月在商行再购39元的永乾产品,才能取得100元的广告费,总公司直接将广告费打到消费者帐号。其汇款到永乾公司9559980839786218314帐户并按5%或10%提成,共提成110万元左右。二是“双响炮”养猪,认养每头猪750元,四个半月后还本利1000元。其商行有32个双响炮会员,经营额1,954,020.00元,还有17个人的本金没有得回。